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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社科处通知
2012年04月09日 10:55  点击:[] 【责任编辑】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黔社科规划〔2012〕6号》、《黔社科规划〔2012〕7号》文件的有关通知安排,现组织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申报贵州省20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范围。招标课题的题目名称必须按照《黔社科规划〔2012〕6号》文件上“招标课题目录”所列题目选择,不得更改,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则自行选题,学科范围严格按全国社科规划办明确的23个一级学科及教育学科,艺术、军事学等单列学科不在申报范围。

2、经费、研究期限、职称、年龄等要求见黔社科规划〔2012〕6号》、《黔社科规划〔2012〕7号》文件,以及本通知附件里的《填表说明》。

3、特别是前期成果,必须是与申报的课题相关的成果才填写,成果的信息一定要填写规范、详细,详情见本通知附件里的《填表说明》。

4、承担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哲社项目尚未完成的、被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撤项的省哲社项目承担人、被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列为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在申报国家社科项目的工作中查出),均不得申报上述课题。

5、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七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采用“1夹13”方式叠放,即将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中缝处。报送材料为,申请书及活页的打印稿及电子文档,另外,各单位还需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时间为4月25日之前。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电话6702252。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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