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2011年05月23日 02:01 点击:[] 【责任编辑】
贵州师范大学(通知) |
|
|
|
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
|
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和《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07年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因故未参加审核的2007年以前获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聘任或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审核条件
(一)高级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6次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以上,
3、承担或参与课题(项目)1项以上。
(二)中级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4次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1篇以上,承担或参与课题(项目)1项以上。
(三)初级任职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3次以上。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收齐待审核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填写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并加盖所在部门公章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
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
|
|
|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