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办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办证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办证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思想品德经有关单位鉴定合格;
4.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二、申办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2日(周末除外)。
2.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三、申办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①各学年学费收据;②两张同底两寸蓝底照片;③各门课程单科合格证原件;④准考证原件;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申请办理本科段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审核认定证明,各类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审核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STE.net.cn)”上下载打印 “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报告”;⑦姓名变更的考生,需附上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⑧考生若有两个或多个准考证号和档案的,须先到贵州省招考中心自考处(浣纱路66号)办理档案合并手续后再到我院提出毕业证办理申请。
四、无课程合格证的处理规定
凡考生课程合格证遗失的,必须进行登记,重新办理打印合格证手续,收费标准按黔招考中心〔2009〕8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办理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审核、办证时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