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申报2011年贵州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若第一申请人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三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且具有硕士学位,同时还须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方可申报。
2.项目申请人本次限报一项,申请人有在研的贵州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第一申请人主持教改项目不超过两项(包括学校组织申报的省教育厅、省教科所教改项目或学校资助的教改项目)。
3.本次项目申报学院、教学部限报3项,其他有关单位限报2项。
三、项目申报、评选流程
1.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贵州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
2.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贵州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出拟立项项目,报校领导审批。
4.学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四、项目管理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负责组织、承担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并根据项目合同按时结题。
2.本次立项项目经费管理按照《贵州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五、其它
1.《课题指南》(附件3)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2.本次立项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
3.计划资助项目10个左右,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
4.为保证此次申报项目的质量,学校将邀请教育厅及校外专家共同进行评选。
请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电子版)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6700637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