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相关单位:
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提升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5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申报本项目。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项目组人数原则上为3-5人。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学院项目在本学院申报,跨学院项目直接向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级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综合管理科)申报。学生以项目组形式进行申报,负责人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交到学院管理办公室;跨学院项目直接交到校级管理办公室。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
(二)项目评审
学院项目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审,跨学院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指导教师不能参与项目的评审。评审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跨学院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度名额分配综合考虑了各学院基础性名额、上一年度申报率、上一年度结题率、上一年度结题获优率等因素,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四、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支持,文科类不超过1500元/项,管理类不超过2000元/项,理工农类不超过3000元/项。项目正式立项后,学校划拨30%经费做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项目结题后划拨40%。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教学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大学生科研立项的覆盖率和申报率;要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与评审;要选拔责任心强,学历、职称较高,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教师担任学生科研指导老师,指导相关工作。
联系人:教务处(校级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
王怀宇 0851-83227089/13984359880
46674543@qq.com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2.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名额分配表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