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查漏补缺,完善、落实审核评估各项工作。根据本学期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15年 11月2日---11月6日
二、 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 检查事项
本科教学常规工作、审核评估自查自建自评工作
四、 提交材料
各学院(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于2015年11月13日之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部)公章交至花溪校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附电子版)。
联系电话:83227092 孙老师 程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表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