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师范院校外国语学院、外语系:
根据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外语教学协作组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高师学生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竞赛通知(高师函【2015】002号,国基函【2015】011号)》的精神和要求,经贵州省组委会会议研究,特决定制定贵州赛区竞赛的相关工作方案:
一、赛制和竞赛时间
1.赛制: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2.竞赛时间及地点:初赛:2015年11月15日(周日)上午9:00---11:30在各参赛学校进行。
决赛:2015年12月中下旬在贵阳学院外国语学院进行。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方法
1.各师专、师院、教育学院、师大的英语师范院系或英语专业1-4年级的专科、本科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中师英语专业的高年级学生可以比照专科学生报名参赛。
3.其他有志于将来从事英语教师职业及相关行业的学生。
4.本竞赛面向全体高师学生,重在参与,力避只选“尖子”学生参赛而置大多数学生于赛外的做法。
5.9月23日前请各参赛院系提交报名电子文档一份,各赛点需准确提供详细地址、参赛人数及所需赛卷和磁带数量,赛场数(标准赛场30名参赛者);赛卷保管人姓名及接收地址;希望采用什么方式寄发试卷(邮寄或铁路托运)等。
6.本项比赛不以赢利为目的。参赛学生按每名45元收费,用于宣传、组织、阅卷、颁奖等,上交全国组委会15元,省级组委会收取12元用于决赛评审、邮费、联络、省级颁奖以及组委会筹备工作等支出。
三、竞赛实施阶段
1.2015年11月1日---11月14日:全国组委会向各赛点统一寄发初赛试卷、答题卡和磁带。各接收单位务必严格做好赛卷的保存与保密工作。
2.2015年11月10日---11月14日:各赛区和赛点组委会安排好初赛赛场,并进行监考人员培训。
3.201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全省统一时间进行初赛,初赛时间为150分钟。
4.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30日:各赛区组委会组织初赛评卷,评选出决赛选手,并将名单报送省组委会。
5.2015年12月中下旬:省组委会统一安排决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向各省提供决赛题签。
6.2015年12月底前:省组委会组织评选出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将获奖名单及有关情况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
7.2016年1月上旬:全国竞赛组委会向省级组委会寄发各类获奖证书和奖状,由省组委会统一填写和颁发。
8.2016年3月底前:省组委会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呈报本次竞赛书面情况汇报、综合汇总表及赛卷分析报告等。
9.2016年4-5月:全国竞赛组委会向全国公布一、二等奖获奖学生和获奖单位名单。
四、考务安排
1.初赛工作由参赛院校组织,并负责阅卷。
2.决赛由贵州省组委会统一组织。各参赛院校按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决赛选手名单。
3.各赛点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考场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做好考场巡视、组织评卷等竞赛工作。
五、评奖办法
1.全国奖项分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四个级别。获奖比例分别为4%、6%、8%和12%。一、二等奖从决赛中产生,三等奖和优胜奖由各参赛院校评出,获奖名单报送省组委会,同时报送决赛选手初赛试卷核查。
2.省级奖项分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按参赛人数的40%授奖,具体比例分别为5%、15%和20%。
六、汇款方式:
1.邮局汇款:
收款人: 贺丽萍
收款地址: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贵阳学院外国语学院
邮政编码:550005
2.银行汇款:
收款人:贺丽萍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帐 号: 621226 240201 0057426
贵州省竞赛组委会
2015年9月10日
联系人: 贺老师
联系电话:15329208117 0851-85231933
电子邮件:64131288@qq.com
(注: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