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厦门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协议书》,我校将对 2017 级法学、日语、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生物科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 个
专业部分优秀学生实行“1+2+1”的联合培养。为确保联合培养学生的质量,实现联合培养目标,请涉及以上各专业的学院按照《厦门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遴选办法(试行)》(附件 1)的相关规定,在上述专业的班级内遴选出 3 名优秀学生报教务处,学校将差额选派优秀学生到厦门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请各相关学院在 5 月 14 日前将遴选出联合培养学生的申请表、成绩排名表、英语水平证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材料请交到 510 办公室),联系人:董双快,电话 83227095。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遴选办法.doc
附件2:厦门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