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及《浙江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交换培养本科学生遴选办法(试行)》,经申报、推荐、审核、遴选、公示程序,确定余子明等 16 名学生赴浙江师范大学交换培养,学习时间为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请教务处、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做好学生赴浙江师范大学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与浙江师范大学交换培养本科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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